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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22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4-19

各位老师、2022届毕业生: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文件精神和工商管理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方案,现将2022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第一次答辩:5月7日——5月11日,具体答辩时间由各专业商议后决定

第二次答辩:5月18日下午

二、答辩形式

视疫情情况而定,暂定线下答辩,如疫情严重则调整为线上答辩。

三、答辩分组及答辩过程安排(待后续公布)

四、材料归档

1.答辩记录本:通过答辩后由学生填写答辩记录本相关信息并汇总至答辩助理处,再由答辩组长签署答辩意见并给予答辩成绩。

2.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页:请于通过答辩后三天内,由各班学委收齐手签版“声明及论文使用的授权”后统一交到J3-501办公室。

3.其他材料均以毕业论文系统内定稿为准。

五、重复率检测说明

1.检测以学院统一检测为主,自行图书馆检测为辅。检测平台均为同方知网公司的“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其他任何方式及途径的检测结果均无效。

2.学院将组织对论文定稿进行统一检测,要求所有学生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论文定稿电子版(文件名请统一用"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命名)上交指导老师处,以指导老师为单位进行检测,后续检测结果将反馈至指导老师处。对于论文重复率相关要求如下:

(1)检测结果≤20%,方能参加学院第一次答辩;

(2)检测结果>20%,且<30%,答辩前若能修改后再检测≤20%的也可参加第一次答辩;

(3)检测结果>30%,则直接延至第二次答辩。

3.第一次答辩后,学院不再组织统一检测,届时请需要论文检测的同学自行通过学院图书馆检测,检测结果≤20%,方能参加第二次答辩。

六、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相关操作

1.论文指导依托毕业论文系统开展,学生需在系统中完成指导日志的填写(至少6次),并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注意完成这一操作才能在系统中提交论文定稿)。

2.通过查重并允许参加一辩的学生需将论文定稿上传至系统“论文定稿”处,同时将查重报告作为附件上传。指导教师需在5月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对定稿的审核和评阅意见的填写(注意完成这一操作才能进入系统答辩名单)。

3.通过答辩的学生,若论文有所修改,需于一周内在系统“特殊情况处理-修改论文定稿”中完成论文定稿更新,并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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