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7〕191号)文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需在第二课堂四个部分合并获得至少10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综合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学分为3学分。3月31日将对本次成绩情况完成第一次录入,4月13日前完成第二次成绩补录,请不合格的同学尽快查漏补缺。
现对学分获得情况予以公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自公示时间起3月29日—3月31日向工商管理学院反映。联系人:马老师,办公室地址:3号教学楼503办公室,电话:0573-87571215,邮箱:850936853@qq.com。
工商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