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评,现将工商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25日下午16:00前反馈至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罗老师,办公室地址:3号教学楼505办公室,电话:87571180,邮箱:75765803@qq.com。
工商管理学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