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讯息

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生讯息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的公示

2020-11-11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大东〔2020〕125号)和《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开展民主评议与调查核实、二级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工商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共有241名学生资助对象,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1日至11月18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下午4:00前反馈至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罗乐平,办公室地址:3号教学楼505,电话:87571180,邮箱:75765803@qq.com。


工商管理学院

2020年11月11日


上一篇:关于2020年工商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2020年工商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结果的公示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