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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22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10-20

各系、2022届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务管理部《关于2022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1〕9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现安排2022届各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工作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执行,请各位指导老师按要求做好毕业实习指导工作。

一、本次毕业实习仍统一采用“校友邦”实习实践教学平台,平台操作指南和使用注意事项见附件。请指导教师通过“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实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二、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制订及毕业实习要求应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与应用型专业建设目标相匹配。

三、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教学文件规范,全体师生知晓并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

四、毕业实习时间要求不少于8周,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材料中需要实习单位盖章的地方一定要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工商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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