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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商管理学院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试行)的通知

2021-06-10

浙财大东工〔2021〕1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工商管理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强化课程育人功能,提升课程育人实效,促进学院梯度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同时结合学院加强应用型建设的要求,现开展工商管理学院2021年度第一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资助工作。

一、资助要求

1.资助对象:各专业的核心课程群课程以及其他优质课程,由课程负责人于2021年6月22日之前提出申请。

2.建设内容:(1)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1个学期或1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3)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强化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挖掘课程中蕴涵的思政元素,有明确的课程思政目标,融入课程教学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典型案例含课程概况、课程目标、思政元素、设计思路(知识点教学过程中如何切入衔接思政教育、具体思政教育内容、运用什么方法组织实施等)、思政元素实施案例、特色及创新、教学效果等,需有适当图片支撑。

4.结项要求: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符合相应申报书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的结项要求,可以结项。

5.前期已纳入获得过各类项目立项的课程不在资助范围内;课程思政典型案例为示范课程的一部分,因此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经费来源

每个专业每年立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均至少2项,课程建设周期为1学年,各项资助经费2000元,由各专业建设经费支出。经费管理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东教〔2010〕46)执行。

三、注意事项

1.鼓励形成稳定的教学团队参与课程建设,每门课确定一位负责人主持建设项目。

2.鼓励各课程群建设的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3.由工商管理学院教学委员会组成考评小组审议项目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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