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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的通知

2021-04-20

浙财大东教〔2021〕3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提升课程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的修订工作。

一、基本原则

1.立德树人,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课程思政建设内容要紧紧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思政建设覆盖所有学科专业课程,在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修订过程中要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将思政教育落实到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中。

2.目标明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学大纲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学习指导书应与教学大纲相匹配。教学内容的选择既要考虑学科的知识体系和结构逻辑,也要考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课堂及时引入学科、行业发展最新成果,精选教学资源,整体优化课程。

3.以生为本,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的修订要从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学生学习发展出发,精选教学内容,选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采用适当的课程考核与评价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实验实践能力。

二、修订要求

1.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的修订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

2.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的修订原则上使用统一模板(见附件1),根据模板说明进行修订,力求文字严谨、格式规范、课程信息准确无误,学时学分与培养方案设置一致。

3.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但课程代码、课程性质、课程学分不同的课程,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应体现不同层次的知识、能力培养要求,避免雷同或重复。

4.主要教材应为近五年公开出版,且已经由学院或二级学院组织排查过的教材。

三、工作安排本次修订工作覆盖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分两批进行,由开课部门负责开展。2021-2022-1学期开设的课程(见附件2)为第一批,非2021-2022-1学期开设的课程为第二批(另行通知)。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在完成修订后,经开课部门审核,电子版以“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为文件名,7月16日前汇总报教务管理部备案,9月30日前完成上传翻转校园课程资源工作。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21年4月16日

  • 附件【附件1-2.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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