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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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陈东湘在原工作单位教学业绩等级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0-09-30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浙财院东[2011]92号),以及《工商管理分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精神,依据陈东湘原单位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提供的教学业绩材料,工商管理学院教学委员会在9月29日经过讨论评议后认定陈东湘2012-2013、2013-2014、2014-2015和2015-2016四个学年教学业绩等级均为良好。

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学院,联系电话:18967378325,邮箱:gsgl@zufedfc.edu.cn。

工商管理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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