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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工商管理学院“学▪海”初审结果的公示

2021-04-19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海”项目评选办法(终稿)》和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海”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初审评议,现将我院2021年“学▪海”项目奖学金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9日至4月21日。

工商管理学院推荐8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海”项目奖学金候选人,分别为20工商1班王晴,20工商3班赵惠莹、杨芸芸,20工程1班孙昕、华忆敏,20物流1班何恩惠,20市营c2李洁、施丹为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海”项目奖学金获得者。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4月21日16: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罗老师,办公室:3教505,联系电话:87571180,邮箱:75765803@qq.com。

工商管理学院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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