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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21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10-30

各系、2021届各毕业班: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现安排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院东〔2018〕7号)和《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2013〕26号)文件执行。工商管理学院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计划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10月15日—10月31日

广泛收集教师建议及意见,制定学院个性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报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备案。

2

11月1日—11月15日

毕业论文(设计)方案正式实施,各专业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见面会,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开题具体要求及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时间截点。

3

11月16日—11月30日

论文准备阶段,学生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前的资料搜集,准备工作,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4

12月1日—12月20日

学生按相关要求完成开题报告,交指导老师审阅。

5

12月21日—1月8日

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审定,具体时间由各教研室商议后自行决定

6

1月9日—3月31日

论文正式撰写阶段,指导老师应定期开展指导工作,了解学生写作进度情况

7

3月31日—4月9日

毕业生自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适当修改。

8

4月10日—4月20日

指导教师指导、评阅,确定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并将所带学生的论文交到学院办公室,未按时提交论文的学生将不安排其参加第一次论文答辩

10

4月21日—5月15日

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分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11

5月15日—5月25日

论文修改、整理、提交、归档、成绩汇总。

二、论文选题及任务书规范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选题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真题真做”,难易适度,大小适中。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2.毕业论文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

3.毕业论文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经各系主任审定,报学院论文指导与答辩领导小组批准。各教研室通知指导老师按照指导学生人数的1.5倍拟定毕业论文选题。

4.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原选题,在不影响毕业论文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批准。

5.任务书在学生选题后由指导教师按规定格式填写,应对学生提出和规定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明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大体上可从哪几个方面去研究和论述该主要问题的具体要求,表述要明确、具体,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起引导、启发及规范的作用,并给出推荐参考文献。

6.毕业论文任务书按一式两份打印,学院审核后,一份发给学生,一份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存档,任务书格式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三、开题报告

1.学生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校不再统一印刷。

2.外文翻译、文献综述不做硬性要求。要求在开题报告中对“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进行详述,学生应围绕毕业论文主题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合概括,对文献(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外文文献至少1篇)的各种观点作比较分析,在逻辑上要合理,内容要切题,文献综述字数500字左右。

各系应在2021年12月份组织各专业的开题报告审定,具体形式和时间由各专业自行决定。

四、论文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应该达到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的标准。

3.要求把文献综述放入“毕业论文”中,字数1500字左右。

4.论文格式请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五、论文指导及质量评价

1.每位指导教师所带的学生数要适宜,具体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及时做好指导过程记录,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3.毕业论文实行两级评阅及答辩制度。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先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再由非指导教师(学院安排)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均应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评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

六、答辩工作

1.根据东方学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工商管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论文答辩时间初定在2021年4月底至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按规范程序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3.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材料。

4.答辩时,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文献的收集和综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本科毕业论文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

3.论文成绩评定应先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后评定,然后由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论文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八、档案管理

1.各系要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教研室毕业论文管理材料和学生毕业论文成果材料。

2.各系毕业论文管理材料应包括: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计划、选题、开题、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

3.学生毕业论文成果材料按学生个人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指导手册、答辩记录,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九、各项工作要求

1.各系对毕业论文工作务必循序渐进,符合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毕业论文撰写质量。

2.各系应做好毕业论文的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并适时调整指导工作进度。

3.各系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教务管理部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归档。

4.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各系应对毕业论文工作认真总结,总结要包括选题分析(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等)、成绩分析等,并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毕业论文有关材料参见附件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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