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初审评议,现将我院2023年“晨曦奖学金”的初审初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8日至5月12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工商管理学院推荐三位候选人为20工程2班潘天锋、21物流1班钱佳雯、22工商2班郑洁。
对初审推荐名单有异议者请于5月12日16: 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罗老师,办公室: 3教505,联系电话: 87571180,邮箱: 75765803@qg.com。
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