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初心远行奖学金”评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初审评议,现将我院2020年“晨曦奖学金”和“初心远行奖学金”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7日至12月22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初心远行奖学金”工商管理学院推荐两位候选人分别为17工程2朱嘉航、17工商2班金晓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工商管理学院推荐两位候选人,分别为20工商1肖雨淇,20工商C2于婷婷,19市营1王天泽为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获得者,本次考核合格。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2月22日16: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罗老师,办公室:3教505,联系电话:87571180,邮箱:75765803@qq.com。
工商管理学院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