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工商管理分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3-21

各系、各毕业班:

根据《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7〕51号),特对工商管理分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各系、各专业和2018届毕业生遵照执行。

一、工商管理分院为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要求各系、各专业在完成开题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过程检查、指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

二、各学生认真按照开题答辩的修改意见撰写论文,各导师对论文质量应严格把关,杜绝出现抄袭等学术不端现象。按照《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2013〕26号)文件要求,分院将采用学院图书馆同方知网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统一对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文档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三、对因考研等原因延误撰写毕业论文进度的学生,请各导师严格把关论文质量。

四、分院初定2018年3月26日、4月16日-17日为毕业班学生统一返校日,学生可及时联系导师进行论文指导工作。

五、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工作同期进行,具体要求参见《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7〕57号)和《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7〕51号)的精神和要求。

六、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项  目

         时间安排

        备  注

    1

毕业论文全套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教师指导手册、毕业论文正文(附签署完整评语的评阅单)等各一份

毕业实习全套材料:毕业实习手册(附实习反馈表)和实习报告各一份

      2018年4月20日前

毕业班学生将全套材料上交各自导师,由导师负责检查、收齐

    2

      毕业论文统一检测

    2018年4月23日-4月27日

4月22日之前导师将所带学生毕业论文正文的电子版打包发给教学秘书,由分院统一检测

    3

        毕业论文答辩

2018年5月5日(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本科)

2018年5月6日(市场营销专升本)

2018年5月8日(工程管理)

原则上安排一次答辩,二次答辩在一周以后

    4

        毕业材料归档

      2018年5月18日前

答辩修改后定稿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全套材料由导师检查收齐后,上交分院归档(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七、其他事项请遵照浙财大东教〔2017〕51号落实。

 

 

 

 

工商管理分院

2018年3月21日

上一篇:关于2018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会议通知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