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4〕67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以及《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补充细则(浙财大东工〔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28日—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之前反馈至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571182。
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