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方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浙财大东党〔2025〕45号)的要求,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8日组织开展了师德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面向学院全体在岗教职工,应参加考核人员共计46人。经个人自评及学院党总支会议综合评议,46名教职工2025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具体名单如下:
陈晓阳 |
余健 |
杨荧彬 |
戴钰慧 |
蒋丹 |
查春月 |
朱翊葭 |
郑守令 |
童雅倩 |
张晓燕 |
吴晨喜 |
胡云平 |
周航 |
吴志新 |
陈佳骊 |
罗辉道 |
张春霞 |
李静 |
景赫 |
李馨弘 |
章启祥 |
韩丽亚 |
黄琳 |
罗文 |
汪媚 |
傅婵 |
万俊 |
孙福兵 |
唐小波 |
施定国 |
方昕 |
王华 |
马文博 |
吴君钧 |
梁小亮 |
陈承琦 |
金武 |
周洲 |
汪书城 |
程君凤 |
刘航 |
鲍坚坚 |
高海燕 |
秦梦阳 |
胡佳应 |
何心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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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党总支反映。
联系人:胡云平,联系电话:0571-87571181,邮箱:83558385@qq.com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